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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苦主車友問:愛車停在路邊一晚,隔天發現保險桿被人撞到掉漆不少,透過監視畫面找出肇事人,對方也願意賠償,但牽回原廠估價,保險桿烤漆費用為 3000 元,對方認為太高,打算將車子牽到認識的保養廠處理。苦主認為,對方保養廠不知在地球那個角落,也不知道會不會妥善處理,打算退讓一步,將車牽到己方認識的坊間保養廠處理,對方又不肯,此時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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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在茫茫車海當中,好不容易覓得了一個免費的超大車位,相信所有人都會喜孜孜的打開故障燈,一個箭步的給他停下去,再爽爽快快的關上車門回家睡覺去,心想今兒賺到了一晚的停車費,讚啦~

 

但隔天(或者幾百天之後)要用車時,懷著一顆忐忑不安,不知回來時還能不能這麼幸運找到車位的擔憂去取車時,見到的卻是這副情景

CAMRY 彩繪 (4)  

這時候,正常臺灣同胞應該會脫口出「ㄍㄋㄋ」三個字組成的詞彙吧~

 

好啦,既然保險桿被不明人士「痛毆」,多數人第一時間一定是想把這個「鳥」龜王八蛋給揪出來,看是要讓他開闔跳 100 次之後關他緊閉,還是要把他阿魯巴阿到死(現在好像不太流行了),總之得先把人給揪出來才行。問題是,怎麼找這號人物出來?身為禮儀之邦的中華民國國民,可是不會輕易的自投羅網的。

 

高雄苦主的案子,其實已經過了第一個難關,因為光是要追出肇事人出來,就是個頭痛的問題。

 

報警?警察該受理這樣的案件嗎?說白了,這是民事糾紛。雖然這是一件肇事逃逸案件,但既然沒有致人死傷,也就不存在刑事責任的問題(如果硬要告對方肇事逃逸,可能自己會吃上誣告的官司),所以警方照規定是可以受理,但也不能提供進一步的資料,尤其是當民眾氣呼呼的拿里長伯那邊 A 來的監視錄影畫面,要警方按照車牌找出車主,警方依法也完全不能提供車主資料,否則,提供的人觸犯的不是個資法,而是「職務洩密罪」,得去跟葉盛茂一起去搖鐵窗的。

 

所以,就算找到車牌,也得透過一些「不能說的秘密」,才能得知車主的身份。而這位車友有幸過了這第一個難關,而且對方也坦承不諱,但問題又卡在賠償金額談不攏,雙方僵住了,怎麼辦?

 

現在很明顯的,這是一宗民事官司,苦主固然可以把對方告上法院,但,這又會面臨到兩個問題

1. 要告人,哪來的對方身份證字號?

2. 法院真的會判決足夠的金額嗎?

OCTAVIA RS 後保險桿_調整大小  

問題一的核心在於,要告人若沒有對方的身份證字號,法院是不受理的,不然告一個「X志明」,開庭的時候豈不傳來一票被告嗎?問題二的答案更可怕,根據經驗,除非保險桿被撞得面目全非,不然通常烤漆費用只會判賠 1/5,或甚至更低。

 

為什麼?

 

民是損害賠償的法理是這樣的,以「回復原狀」為原則。既然車子停在路邊了,那表示烤漆一定不是全新的,至少使用了一定時間,會產生一定折舊。所以如果對方要賠償,也不過就是賠償「使用相等時間」的「烤漆」,光這點就可以先打個烤漆價 8 折。再者,路邊停車被 A,大抵只是角部的某一塊區域而已,其他的地方有沒有掉漆都跟對方無關,所以,對方要賠償也不過就是賠被他 A 到的那塊面積的烤漆而已。局部烤漆對於保險桿而言是沒有技術性的問題,但坊間一般不會接這樣的 case,總不能說烤一支保桿要 3000,我只烤 1/15 的面積,就只給烤漆廠 200 元吧!(如果這樣出價,應該會被板金廠扔進烤漆爐關緊閉)

 

但是,這雖然是業界習慣,法律才不管這麼多,整件案子要是鬧上法院,法官應該就是這樣判賠的:200 元,光是告對方的訴訟裁判費都不夠(雖然這看起來是場勝訴官司,理應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但我想任何一個被告聽到只要賠 200 元,一定樂得當場慷慨解囊,法官也一定樂得成立訴訟上和解來賺考績,如此一來裁判費用雖然可以退 2/3,但還是原告負擔的)。不要懷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已經有無數先聖先賢挑戰過法院的態度,後起之秀實在沒必要「前仆後繼」。

 

既然不能上法院,難道只能乖乖聽對方擺佈,把車送去對方保養廠處理嗎?

 

當然不必,高雄苦主這案件很好處理。既然對方都願意把車送去烤漆,一個很簡便的方法,就直接問對方保養廠的估價金額,請對方賠現金就好。至於自己要不要去烤漆,還是鐵樂士隨便噴一噴,就看自己心情了。畢竟對方在法律上真的很有理由只賠 200 元,今天對方拿出誠意要解決問題,我們也不必把自己的立場鎖死,非得要到整支原廠烤漆不可。

 

固然苦主可能會說,我又沒招惹到對方,憑什麼他把我車 A 成這樣,我得忍氣吞聲收這點錢呢?嗯,開車在路頭,本來就是一件具有風險的事情,套一句食神裡面評審「薛家燕」的邏輯,「路邊停車這種事情,還不就你 A 我的保險桿,我 A 你的保險桿」。我相信任何人絕對不敢說自己從沒在停車位 A 過前後車,既然如此,何必得理不饒人呢?

 

唔...這篇文章是不是在暗示,以後如果不小心 A 到別人的保桿,就擺爛等對方來提告最後賠個 200 元了事咧?可別幹這種缺德事,法律裡面還是有其他招數可以逼肇事者就範的,只是這些招數挺髒的,這裡實在不便多說。總之,賠償被自己 A 到的他車保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別在法律上斤斤計較了。而受害者也應該拿出心胸來包容這些馬路殺手,畢竟大家都是這樣練就一身開車本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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