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四月與七月是開車族頭痛的時節,因為又要被政府勒索兩筆稅金,一個不小心忘記,輕輒加罰,重輒銷照,我自己在這兩個月也是過得小心翼翼,深怕一不小心就被政府找到理由獅子大開口。
我國的汽車課稅制度相當繁複,進口車進關就先課進口稅,國產車製造過程的零件也被打上不一的稅額,買賣時再課營業稅,部分車款還得外加剛實施沒多久的奢侈稅,加上四月與七月的牌照燃料稅,以目前全國六百萬台汽車來說,真是政府的大搖錢樹。而且我國的課稅方式很特別,採取與世界各國獨步的600c.c.進位制,由於國際大多採用500c.c.進位,尤其在2.5這個排氣量就顯得很尷尬。當然,如果排氣量已經達到一個程度,每年繳起來的稅金就十分驚人。
<IS250 是歷來唯一一台沒有被牌照稅打倒的車>
於是乎,在台灣人僥倖的心態下,「貼牌」這種行徑也就層出不窮。可能在閱讀這篇文章的你就曾經或者正在幹這檔事兒,這裡還是要不厭其煩的跟大家說,別再幹這種事情了!
貼牌可分成兩種,一種是純粹為了省稅金,最精湛的例子是某禮車公司「拿瑞獅貼勞斯萊斯」,一年省下近11萬5千(而且據說還不是旗下只有一台勞斯萊斯這樣做);第二種是讓根本上不了路的車招搖過市,這類車不外乎外匯車、右駕車、超級跑車等,在偉大的ETC上路之後,形同是給貼牌車一份大禮,大大減低被攔查的機會。
一般貼牌車的心態不外乎,反正我沒這麼倒楣會被抓到,大不了乖乖開車不違規,或者只在鄉下地區開。如果貼牌「技術高超」,就算警察拿小神補來查也奈我沒何。的確,被貼牌的車款、車色與貼牌的對象相同,在沒有搜索票又不開引擎蓋的前提下,警察是沒辦法對你怎樣。不過人就這樣,夜路越走膽子越大:一開始都照這個遊戲規則跑,搞個幾次發現一些心得以後,就開始挑戰極限,越玩越大,終究有一天會栽跟斗的。
幾年前,認識一位中部的汽車掮客,由於他買賣的都是大排氣量車款,加上心態僥倖,向來都是「一組車牌走天涯」。某次將一台凱迪拉克賣到東部,由於他也不熟路況,就先開到台北,我倆再一起前往目的地。在中和見面之後,我稍微一看,這台凱迪拉克掛上一張大牌,那張牌正是「走天涯」的那張,儘管我也很想開開看凱迪拉克,不過既然是貼牌車,我就很堅持不當駕駛。那麼這位仁兄在中部鄉下地方開車慣了,駕駛習性也相當差。一次開車載他進八卦山隧道,一沒提醒要開大燈,二來在出口端要我跨雙白線變換車道,還直說沒關係。果然,他把這套駕駛邏輯也帶上來台北,一路橫衝直撞上了北宜高,前面幾個隧道也是不開頭燈,我還特意提醒他,他也說沒關係。荒唐的是,進了雪隧之後,這位老兄依然不開任何燈光,我心想,別怪我沒提醒你,出了事你自己負責。
在雪隧裡面開了不到三公里,後照鏡就隱約看到有一台白色C230K慢慢朝我們開過來,而且它一路變換車道,快到隧道出口時,他已經咬在我們後面。果然,一出隧道,這台「白色」C230K露出真面目,就是紅斑馬啦!立刻響起警示燈要我們靠邊停,這位橫行在中部多年的掮客,也就栽在宜蘭了。
幾年前曾經跟南部某位車友見面,對方剛買了一台我非常喜歡的經典車,我當然興致勃勃的殺過去,對方很熱情的邀我開一圈,但當我知道它是貼牌車的時候,我堅持只在停車場轉兩圈,絕對不開出去一般道路上。後來一行三人還是開著這台車去外面繞繞,我當然就坐在後座享受當大老闆,大約一個小時之後回到原地,倒也沒出什麼事情,畢竟都只在郊區晃晃。事隔一年之後,某天這位朋友也找我,說他們幾位朋友打算一起聊天。那次我有事情沒去,事後才知道如果我去的話,肯定「終生難忘」,至少當天與會的三人,這輩子肯定不會忘掉那天!
當天車友先一番閒聊,然後開始「交叉試車」,每位車友的車都交互輪流開,直到最後一台,也就是貼牌車,一行三人依舊興高采烈的上了車,由車主親自駕駛。因為前面試車路線都只是在附近繞,加上車主又是南部在地人較熟悉環境,一時心血來潮乾脆進市區試試。眾人有說有笑之際,就在一個迴轉的路口,後方無預警出現一台警車,並且以擴音器表示:「前面那台車立刻靠邊停車」!車主一時也腦筋空白,問了隔壁座的,「我們要衝還是要停」,助手席的人也是腦筋一片空白,小聲回答「不然還是『給他攔』」,沒想到車主聽成是「衝」(畢竟台語發音很像),於是二話不說衝出去。
不知各位看官覺得Grunder這台車怎樣?我曾經小試過,2.4配四速手自排,整台車又重又笨,引擎說有162匹,但感覺比122匹的CAMRY 2.2都還不如,CAMRY手煞車不放應該都還可以巴過去。貼牌的車可是歐洲純正血統渦輪增壓,馬力超過300匹的車,應該結果很明顯吧!錯!Grunder警車可是把這台車咬得死死的,一方面前方「有車開道」,二來大家都會讓警車,加上市區車又多,根本甩不掉。甚至一度還在車水馬龍的路上呸到170,照樣在後視鏡見到斗大的Grunder水箱罩,而且越來越多台!驚險鏡頭也就越來越多。整個追逐戰從大街殺進小巷,又殺回大街,甚至也上了警廣,車上的人都覺得這下子不進警局也得上治安專刊了,但已經騎虎難下,只好硬著頭皮繼續衝。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殺到郊區才靠著馬力優勢一台一台甩開警車,一行人呆坐在路邊,恍若隔世。
不知各位看完上面兩個例子有沒有覺得血脈賁張?這兩個例子,正好就是貼牌的兩種情形,只是一個被逮到,一個僥倖躲過去。你希望成為事件的主角嗎?不如我們來好好算算,前面那個例子「獎金」有多少?
根據目前有關法律規定,貼牌行駛會有以下「獎項」。
1. 被貼牌的車牌吊銷。(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2. 被貼牌的車必須罰鍰當年應該繳交的稅額2倍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
3. 被貼牌的車罰鍰3600~18000。(通常是5400,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4. 貼牌的車也必須繳交當年應該繳交的稅額2倍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
5. 貼牌的車罰鍰3600~18000。(通常是5400,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
6. 貼牌的車必須補稅,補稅稅基從繳銷/報廢之日起算到被抓包貼牌的那天,並且處罰一倍的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
以雪隧那件案子而言,被貼牌的是一台1300c.c.的大發,被貼牌的是一台繳銷五年的4900c.c.凱迪拉克,大發這邊必須罰11920(全年應稅額)x 2 = 23840,外加5400以及吊銷牌照,所以加起來是29240;凱迪拉克就恐怖了,58350(全年應稅額) x 2 = 116700,外加 5400,然後補稅五年,58350 x 5 = 291750,再加上一倍的罰鍰,所以加起來是 116700 + 5400 + 291750 + 291750 = 705600,把大發那邊也加進來,全部得繳73萬4千8百40元才能贖身;若以南部追逐戰來說,被貼牌的是一台1.6的歐洲車,罰鍰金額與上面的大發一樣,都是 29240;而被貼牌的是3.0的車,但沒有正式以汽車名義報關進口,所以只能罰5400,雖然省下不少「錢」,但車子必須沒入並銷毀,同樣划不來。
以上還是針對貼牌行為的「行政罰鍰」而已,如果當中有違規(比方飛車追逐),還會有更恐步的加罰。不過基本上貼牌行為並不涉及刑事責任,因為車牌是真的,並不構成偽造文書。或許有人會覺得,反正大不了就是罰罰錢,我就跟他賭一賭,賭輸了趕緊脫產了事,頂多就是不出國(上面那個凱迪拉克案件已經達到限制出境的門檻),有什麼關係?的確,如果純粹以「可見的」經濟損失來看,凱迪拉克繳銷五年不過也只罰個70萬,比起乖乖繳五年稅金只是多繳40萬,等於損失一倍而已,好像賭輸的代價也不大。
講是這樣講,最好就燒香保佑不要出事故。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貼牌車是當作幽靈車在處理交通事故,也就是說只有強制險的保障,任意險什麼的完全派不上用場的!有人會反駁,我今天拿我的200E貼同樣顏色的500E,保險公司到現場也不見得會清查車身號碼,手續弄一弄,一樣會理賠。那恐怕您得燒一整把香了,這樣做已經涉及到偽造文書、詐欺等行為,是刑事責任了,追溯期至少也有個15年,比起欠稅欠罰鍰的五年大限天差地遠,還得留下不好的前科,值得嗎?
多數貼牌的人還會有一個想法,覺得按照排氣量課稅很不公平,差不多的輸出功率,為什麼一代RS4的稅金就比二代RS4便宜1萬5?我們就不能像北美、英國一樣不按照排氣量課稅嗎?現行汽車課稅制度好不好,這個可以慢慢討論,但是在法律沒有修改之前,「惡法亦法」,還是得「那邊夾著」去遵守。總不能因為覺得排氣量課稅不公平,所以就不去繳牌照燃料稅。這樣的話豈不天下大亂?要是我覺得殺人償命這個規定不合理,難道我就可以開始亂殺人嗎?
規定合理不合理,大家個個心中都有一把尺。但是在法治社會當中如果要進行任何事情,守法是第一優先的。我不敢說我是多麼奉公守法的人,但是每個法律規定都有它背後的原因,違反這規定除了擔負處罰的風險外,還可能得承擔更大的肇責。相信多數貼牌的人都是愛車人,想想當初喜愛車的那份衝動,對照看看貼牌被抓之後的景象,這樣值得嗎?

當時他是透過關係找到一部被當舖扣押Audi A4 那時還是一部新車.但是原車主欠錢(出國深造)去了
當初他用爛價找一部一樣綠色車況有問題 Audi 80來貼牌.反正驗車時就用原本車去車
但好死不死有一次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警察叫他拿出駕照行照
他是反而拿駕照出來應付了事.那天超好運警察只看看駕照就放他走了
但是經過那次僥倖逃過警察臨檢後.他就把車子很快處理掉就以後不玩這把戲
因為這行為跟賭博沒有什麼兩樣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5:46]人家都說台灣的警察辨車能力不高,但警界玩車的其實大有人在,我朋友的EVO 6貼牌就被警察當場查獲,理由是VIRAGE不會有「LP」,真是高竿
再同意不過了,'版主我要給你一個讚
另外,兩千五還賣很好的應該不只IS250,當年E34 525也是賣得嚇嚇叫啊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4:29]差點忘了還有這台車,525 當年買家也是沒在怕,只是現在行情也是 E34 最慘的寫得好啊!blog.xuite.net/tsai.kevin36/scooter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3:54]還好啦~
貌似機車貼牌的問題更嚴重些
要是滿腦子熱血想搞一台R34 GTR的年輕人看完這篇....應該也跟我一樣...整個可以縮缸了...哈哈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3:39]不然就得學那台「左駕正牌」的GTR,砸大錢以求正牌囉!
這篇寫完應該很多經典車款都下課了,希望警方不要拿這篇去當教戰手冊,這樣您老就「造福」太多車友了。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3:12]唔...,條子應該沒那麼聰明吧,哈
所以90 TX5跟Tierra RS繳一樣稅金 出力數據卻天差地遠 最後才會捨棄經典成就現在.. 我爸的得利卡才95匹馬力 一年也是要繳一樣的錢... 這樣的稅金制度真的很不公平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2:47]其實就算用馬力來課稅,照樣會有人覺得不公平。所以這世界上沒什麼制度是公平的,不過既然是制度,還是得把「遵守」擺在第一位囉
我知道現在有些大路口(不多)~裝有"車牌辨識系統"~
這套系統就像數位相機"臉部搜尋"一樣會找車牌對車身車款顏色! ! !~也是這幾年設置出來的~
我就有朋友(二手車商)被罰過~是國稅局寄單出去地~
真的車子上路還是不要開玩笑最好~除非事主荷包滿滿摟^^
[版主回覆02/16/2012 18:13:22]這種辨識系統很恐怖,我不清楚是不是已經進化到連「車款」都可以辨認,但光靠車色就已經殺了一大票欠稅車、貼牌車原來貼牌這麼恐怖~~還好當年沒去買流當車
[版主回覆02/16/2012 18:12:44]流當車與貼牌車又不一樣,流當車其實完全合法;你講的應該是「權利車」吧!
不過貼牌車還有一點沒講到 就是像林寶堅尼的大牛 lp640 sv這些都領不了正牌 都有被人看到貼牌上路
有個法拉利車主 有五臺法拉利 都用同一張車牌趴趴走
以及carrera gt也是掛不了正牌 也用貼牌 其實警察碰到這類的車 到底會不會給他攔下來 真的有點懷疑
再來就是以前的日本外匯車 不少也是用貼牌上路 但被抓到的直接壓掉
[版主回覆02/16/2012 18:12:00]文中有提到貼牌的第二種情形包含到外匯車、超級跑車等沒法正式領牌的車。的確警察通常不會攔這種跑車,不過警察非常喜歡「查」這種跑車,因為這種車要嘛欠稅要嘛是問題人物開的,只要趁車主不在「撒網」,會有不錯的投資報酬率!那刺激的追逐戰的部分不知道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參考看看,搞不好這樣國片又可以出一片"終極殺陣貼牌車"揚名國際影壇了...............
[版主回覆02/16/2012 18:10:02]相信就算有行車紀錄器,應該也不敢貼出來吧~歹路不能走~~~疑~愛祝異喔~~ [版主回覆02/16/2012 18:09:02]嗯,爛法規還是得遵守呀
咦???!!! 權力車跟流當車不一樣嗎??!!!
[版主回覆02/17/2012 21:33:11]完全兩碼子的事情喔!
權利車指的是貸款到期未獲清償,銀行取得該車所有權但尚未「逮到」該車的狀態,所以說權利車的車主只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一旦被銀行發現,就只能當行人;但因為有合法使用權,所以不構成什麼法律責任;流當車就很單純只是典期到期沒有回典,也就是說沒有把車贖回來,車子變成流當品。通常流當車的車況會比權利車好一些,但這幾年滿流行「當車免留車」的方式,相對的,如果流當車在典期到期之後沒有回贖的狀態,也可能變成權利車。
原來如此!!!
謝謝c大~
[版主回覆02/27/2012 18:12:53]不客氣的
其實Grunder還蠻會跑的啦,起步很有力....(完全歪樓) [版主回覆11/04/2012 09:16:16]先前試駕的經驗覺得 Grunder 跟一台普通 2.0 中大型轎車差不多,多出的 400c.c. 並沒有明顯感覺,直到這回追逐戰後,故事主角全部都對 Grunder 豎起大拇指按讚...
1.文中的稅金算法有誤,因為被抓通常只罰牌照稅X2應是7120X2,而非加了汽燃「費」11920X2,後者是費不是稅。
2.新的牌照稅法,罰款是有上限的,記得是不逾15萬元。所以比較麻煩的是長貼型的車主(例S280去貼S550)的ETAG不知如何去貼貼紙。
[版主回覆08/02/2013 10:42:24]感謝指正,的確汽車燃料「費」不是「稅」,但之前曾看過主管機關裝死直接把這部分算進去,若無異議就這麼算數了牌照稅的 15 萬元上限我不甚清楚這項規定,就算是 15 萬應該也很痛了,所以個人依舊認為貼牌並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