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陸回來台灣蝸居後,開始了新的生活方式,日子過得還算愜意,也因緣際會在 Lancer 出售五年之後,終於又弄了一台屬於自己的車回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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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五年來都沒有屬於自己的車,開車起來有點生疏倒是真的。不過這個狀況隨著精兵里程不斷累積,很快地就排除殆盡。還因為住在台北市這個停車大不易的地方,練就了一身超乎想像的停車技術,再怎麼難的位置都沒在怕的(當然,現在已經退化光光)。

 

所以說,車長 5.37 公尺的 L7 也就沒在怕的吧!當然不是。L7 的這個尺寸,足足比精兵多了快一公尺,何況這種車不可能像精兵一樣在路邊跟人家擠車位,因此即使在路上偶爾見到 L7,也就是當個車迷目送它一程而已,不敢有什麼非份之想。然而,隨著結交越來越多壞朋友,開始有機會接觸到 S-ClassJAGUAR 這一類的大型轎車,畢竟只是短時間 A 來開開,把這些車穩穩開在路上倒還不成問題。

 

這時,奇妙的機會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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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老爹意外首肯把手上的林肯讓我開出去接待壞朋友一天。印象很深刻,那天真的壓力非常大,因為車長與車寬不是蓋的,又是第一次開到這種體積的車,幸好一路上沒出甚麼差錯,還車時車還是完整一塊。但已經讓我相當有感於大體積的駕馭不易,很多原本可以走的巷道、過的彎角、停的車位都得再三思考重新規劃,開這種車出門簡直要先寫企劃書才行。因此當天還車之後,我也沒做非分之想,繼續玩我的精兵就好。

 

然而,一段時間之後,家裡發生變故,林肯被丟棄在一旁自生自滅。這個時刻也只能出手相救了,再加上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之後,林肯開始由我保管,於是開啟了新的一段練車生涯。

 

林肯的原廠長寬是 5560mm x 1980mm,在路上要碰到比它大台的轎車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儘管一開始開得膽顫心驚,但久而久之也就逐漸上手,不必特意出發前擬定什麼企劃,腦筋一轉就知道路線要怎麼抓,車要怎麼停。當然,一些小刮小碰是免不了的,所以每次開完林肯換回其他車開老巢,都覺得壓力減輕不少。相對的,之後再跟車友不管 A 什麼車來玩都沒在怕的,即使開到勞斯萊斯也覺得只是小兒科。

 

練就了一身功夫之後,是不是就具備了入主 L7 的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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