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圖片所有車輛均與本案無任何關連)


過年期間最紅的車,莫過於這款豐田 YARIS,和泰不少經銷商也因為這件事情意外的讓 YARIS 這款已經產品末期都走完的車一車難求,甚至還有傳出取消零利率的有趣提案。YARIS 這款車的「表現」到底跟 IMPREZA 贖優贖劣,相信各位網友心中自有一把尺。不過這件讓過年網路汽車版面「炸鍋」的事情,背後還是有值得吾人探討的層面。



這整件事情值得討論的,除了沒啥營養的什麼技術勝什麼氣勢勝以外,多數人還是在到底該不該攔車這件議題上打轉。有人認為 YARIS 攔得好,也有人認為 YARIS 不該以暴制暴,更有認為活像是小朋友打架一樣,不值得為正面教材等。客觀而言,YARIS 與 IMPREZA 的「行政處罰」應該是差不多的,主要差異在於「刑事處罰」,IMPREZA 還有機會就公共危險的部分勉強卸責,但 YARIS 其餘的刑事行徑就肯定閃不掉的。撇開告訴乃論的問題,整件事情惹人關注最重要的一點在於,何以多數輿論、媒體都是一面倒的支持 YARIS 呢?


 


這不是隨便講講,光是新聞媒體,對於 YARIS 都很客氣的說什麼忍無可忍才攔車揪人來理論,沒用上什麼「國道危險攔車罔顧其餘用路人安全」等字眼,這可不得了,一向興風作浪為樂的臺灣媒體會對一個表面上刑事責任比較重的一方講好話,這可是難能可貴的(君不見沒多久之後發生的撞死違規摩托車的汽車駕駛下跪一事,媒體還是偏向指責汽車駕駛人)。



說白了,YARIS 之所以可以獲得比較多的支持,原因在於「實質正義」壓倒「程序正義」。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是法律名詞,所謂「程序正義」就是透過法律規定的方式來獲得正義伸張,比方有不少批評 YARIS 網友認為 YARIS 既然有行車紀錄器,應該把 IMPREZA 囂張行徑寄一份給國道警察就行了,何必大動肝火把自己也拖下水?對,把影騙寄給國道警察依法追究責任是不折不扣的「程序正義」,但問題是,有用嗎?別的不說,先前在部落格貼過的「貼牌車追逐戰」,當事人甩掉兩位數警車追逐之後,也整天提心吊膽的怕警察找上門,畢竟貼的牌也是自己名下的車,此時另一位玩車的警察車友安慰到,至少有 90% 的機會是船過水無痕,因為警察不會吃飽沒事幹,只要沒有肇事沒有鬧太大,警察不會啣著無聊跑去發文傳喚當事人到案。果然,事發至今三年餘,轄區警察從未找上這位仁兄泡茶。相對的,這段行車記錄器如果丟給國道條子大隊,最有可能的也是不了了之。也就是說,在台灣要實現「程序正義」,要嘛拖個一年半載,要嘛人間蒸發。


 


反過來,實質正義就是 YARIS 駕駛人的行徑:直接下來理論。法律有其維護社會秩序的要求,當然不會放任這種事情遍地開花,否則豈不社會大亂?然而,見到 YARIS 駕駛人行徑後大快人心者又不在少數,這道理也很簡單,因為臺灣的「程序正義」不彰,要實現正義,似乎是「實質正義」比較「有效率」些,不然假設 IMPREZA 車主找了一位高明而且沒良的律師,將其行徑完全脫罪於刑事責任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真的發生這種事情時社會肯定一片譁然,還不如一開始就給 IMPREZA 一點教訓,同時告誡其他用路人不可以亂開車。


 


其實,法律倒也沒有完全禁止所謂的「實質正義」,刑法裡面便有規定所謂的「義憤殺人」,將殺人罪的刑期從 10 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大幅縮減到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看似有趣的是,刑法分則這麼多條文當中,也僅針對殺人罪有這麼「實質正義」的規定,其他犯罪行為都沒有這種優待措施。當然,這種情形倒不是說刑法要求要實現實質正義就非得把對方做了,其他刑事犯罪行為可以透過量刑、罪責的層面去衡量「義憤」等「實質正義」情事(這方面涉及法律專業知識故不擬多述),而是法律也知道,人的忍耐有其極限,法律不能要求每個人被人惹到的時候都不能生氣、都不能做出不理性的行為。


 


如此一來,也就完整的推導出來為何多數人會支持 YARIS 這方,「因為他透過實質正義的方式實現了許多用路人很想實現的正義」,任何媒體也是用路人,當然也會去支持這位「實質正義哥」。



身為部落格這種網路媒體,當然還是得說一句場面話:「我不是鼓勵路上跟人對戰然後攔下來實現正義」。不過倒底這件事情該怎麼正面、健康的去解讀,相信加入「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這兩個觀點之後,聰明的各位讀者應該可以更理性的去看待整件事情,並且引以為鑑,才不會辜負「實質正義」的存在用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ELSIOR.C@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