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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 LUXGEN 7 MPV 在某邦交國的上路,引起相當大的政治口水戰,裡面也聽到很多網友捍衛所謂的「左右駕不同路」捍衛得很理所當然,煞時間彷彿人人都應該以最高道德標準來遵守各項交通法規才是,令人費解。其實,「交通監理」畢竟只是一國政策/機構的其中一個位階,它不是最低位階,當然上面也有一堆比它高的權責機構/政策,所以說,談論這種問題如果不是針對車來個,那也就別在「交通監理」這層級去談,才不會出現那種大學教授教幼稚園小班學生的結論。


 


除了外交是交通監理的更上位概念,其實就算一國內政,也是有凌駕於交通監理的部分,比方圖中這台車就是了。



我不清楚是否在網路上為吉國交通監理振臂疾呼的人士,是否也會對這台車的主人嗤之以鼻?沒錯,這位仁兄是踐踏交通安全。根據馬來西亞交通法律規定,汽車必須上牌,而且前車牌格式為黑底白字,車頭兩側可懸掛旗幟但車頭中央不可豎立危害行人安全之設備。固然 MAYBACH 的 logo 通過行人安全碰撞法規,但常理推斷,這隻旗子肯定不會自動伸縮的。



 


當然啦!這車的車主,還管你什麼交通不交通法規,整個馬來西亞都算是他管的!區區一個監理法規算什麼?車主全名應該是「Ke Bawah Duli Yang Maha Mulia Al-Sultan Sir Almu'tasimu Billahi Muhibbudin Tuanku Alhaj Abdul Halim Mu'adzam Shah ibni Almarhum Sultan Badlishah」,講簡單一點就是馬來西亞的國王:蘇丹 阿都哈林沙。從 1958 年登基至今已經過半世紀,一手帶領馬來西亞脫離英國與日本的殖民,邁向現代化功不可沒。所以這台 MAYBACH 車牌就是皇室徽章,車頭旗幟當然也就是皇家象徵。也只有皇室,才可以把代表皇家的黃色用在車上。儘管我也不是百分百確定這位蘇丹是否在車上,但在馬來西亞這麼囂張的車,應該只有他一人才能享有這種待遇吧!


 


MAYBACH 針對每一位車主都提供「姓名烙印」的服務,不過我想這台車應該是沒把車主全名落上去才對...


 


<照片提供:李子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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