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輩的稱呼計程車有兩種講法:「他庫細」或者「害雅」,其實這兩個詞彙都來自於日文的 Taxi 以及 Hire。從字面上便可知道,一種是典型的隨招隨停計程車,一種是短期受雇車輛。
本地計程車的出現跟臺灣第一台車的出現時間相去不遠,都是在大正元年(1912 年),由臺灣第一位取得公車執照的高松,一併取得計程車的營業許可。那個年代當然是沒有計程表這種東西,就連里程表也沒有,所以計費方式是採用時間計價,一小時四塊錢,半小時兩塊半進行收費。以當時的收入而言算是極昂,但因為道路環境惡劣,三天兩頭發生事故,高松撐了四年就 KO 了。在高松之後,一開始並沒有其他追隨者銜接,因為大家都看到高松經營的慘烈。最晚直到大正八年(1919 年),才有另一間計程車行出現。有別於高松採取時間計價,這次改用定點距離為主,時間為輔,而且已經有怠速、出臺北城、惡劣天氣、夜間等加價規定。
其實這段期間的臺灣計程車比較像是 hire 而不是 taxi,後來才因為經濟的發展,逐漸變成以 taxi 為主流,hire 形式為輔。光復之後,因為建設需要,計程車一開始是整個停頓的,直到民國 47 年才有僑資車行的出現,但當時政府的相關規定已經很類似 taxi 的管理辦法,因為政府認為 hire 這種有錢人的移動方式不夠經濟效率。然而 hire 比起 taxi 更具有包車彈性,所以民間還是很流行這種包車的方式來租用小客車。(關於光復初期計程車的發展,請參臺灣汽車文化:靠行的由來)
政府長時間以來,管理計程車都是偏向 taxi 的方式在進行,一直到 uber 以共享經濟來挑戰現有機制後,為了輔導 uber 合法化,才出現典型的 hire 計程車呼聲,認為我國應該比照日本,專門為短期包車設立管理規則。交通部也從善如流,在日前頒佈多元計程車管理規章,光復後的臺灣才正式出現專屬於 hire 的計程車制度。
既然稱做多元化,多元計程車車種限制較少,但不得隨招隨停,必須使用電話/衛星或手機 app 進線叫車,由車行派遣才能營業載客。其實這種規定完全是衝著 uber 來的,也因此合法化的 uber 已經無利可圖,自然沒有競爭力可言,所以現在已經很難在外面聽到要叫 uber 代步。
另一方面,民間也興起一股加入多元計程車的風潮,畢竟營業用車享受到的減免較多,又可以生財營業。只不過,到底多元計程車是不是划得來,很值得加入前好好深思。雖然多元計程車是針對包車,通常單趟收入比較高,相對的,少了隨招隨停或者排班的客源,單靠這進線叫車的客戶是否能撐得起營業費用?此外,多元計程車通常在車種採用上會比較貴一些(不然民眾去攔一般計程車就好),營業成本當然比較高,雖然脫手時不會被一眼看出黃漆,但畢竟也是當作營業用車,二手車價難免打點折扣。反過來,一般計程車不止有排班、隨招隨停的客源,多元計程車能做的包車,一般計程車也可以做,剩下只是外觀高不高級而已。基本上如果要靠多元計程車維生,可能不一定划得來;但如果只是要賺點零用錢之餘享受補助優惠,應該是個還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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