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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 XJ 系列發表於石油危機前夕的 1973 年,由於第一代 XJ 市場主力慢漫遊歐洲轉向美國地區,是以二代 XJ 可以說是針對北美而修改,包括保險桿、引擎廢棄調教等,在在都是為了符合美國法規。
二代 XJ6 引擎主力是 4.2 版本,原先第一代的 2.8 因為力道太弱被捨棄。後期因應排污法規,由 4.2 修改成 3.4 公升,不過本地引進的幾乎都是 4.2 款,3.4 目前還沒有見過。
其實不管是 3.4 或者 4.2,在那個 3000c.c. 汽車限制進口的年代,這種車可不是有錢就買得到。民國 68 年,政府基於美國施壓,宣布開放美國大車進口,使得這類歐洲品牌大排氣量汽車形勢更加嚴峻。當時整個 Leyland 集團是由「國泰」總代理,理論上,第二代 XJ 應該沒有「三信」進口的份。基於上述考量,JAGUAR 只被當作「神主牌」在賣,真正營銷主力還是排氣量較小的 Morris、Austin。加上那個年代的 JAGUAR 品質以糟糕出名,可以留存到現在也真是鳳毛麟角了。
附上一張當年的國泰汽車廣告
<捷豹不會老?大概指的是買的第一天,車況就跟老車一樣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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