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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NA 在 80 年代後期登場時氣焰很囂張,打著"TAURUS KILLER"的旗號,意圖與 TAURUS/SABLE 對抗。然而第一代 LUMINA 就結果而言是慘遭滑鐵盧,TAURUS 一直穩坐同級車銷售冠軍(其實這個算法是沒有包含日系的車輛,一種老美發明出來的算法),是以第二代 LUMINA 升級戰鬥力捲土重來。

 

二代 LUMINA 外型比第一代更放大,並且取消原先區分普通版與 EURO 版本的方式,全車系都是 V6,有 3.1 與 3.4 兩款,並且把雙門板直接稱作 Monte Carlo。本地代理商考量產品競爭力,只引進 3.1 版本,Monte Carlo 則直接放棄。也因為這樣,二代 LUMINA 雖然排氣量稅金多一級,但卻報出同級車最低的 83.9 萬售價,比起 CAMRY、TAURUS 都更加划算。只可惜,當時牌照稅法已經修正,大幅調高各級距牌照稅率到今天的水準,3.1 就是要比 3.0 多繳 1/2 的年度牌照稅燃料費,因此儘管二代 LUMINA 這種售價還標配雙安、ABS、防撞鋼樑,銷量也是平平,甚至還打不過排量更大,車身更肥的 CHRYSLER CONCORDE。

 

同時因為排氣量緣故,LUMINA 不管是一代或者二代淘汰得非常快,反而雙生的奧斯摩比天駒靠著特殊排氣聲浪、別克 REGAL 靠著高級品牌光環,都撐得比較久,LUMINA 這幾年基本上完全消逝殆盡。而其衍生出的休旅車 LUMINA APV,當年就只進 150 台,已經好幾年沒在路上見到過。

CHEVROLET LUMINA II 3.1 (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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