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R FORTIS 是取代 GLOBAL LANCER 的車款,也就是中華汽車在本地的命脈級車款,加上三菱原廠昏頭轉向,授權台灣相當大的修改權限,所以 CARTEC 卯足全力,將先前砸上 3000 萬打造的 LANCER 概念車成果加以運用,推出全球最獨特的 LANCER。
LANCER FORTIS 主要修整在於車頭與車尾,不過照片一傳出來,馬上有「對號入座」的質疑出現。車尾大多認為參考自 IS250 或者愛快,車頭則多半是以 BMW E90 相提並論。不過個人倒是認為引擎蓋與台版 ACV40 CAMRY 如出一轍。
雖然說車頭像 BMW,不過大多數的買家還是很樂意接受 CARTEC 打造的這個外型,少數族群則認為應該多少回歸到日規 GALANT FORTIS 的鯊魚頭。中華對此也是審慎以對,LANCER io 車型就弄了一個大嘴殺氣車頭,最近還與協力廠商開發出套件,讓國產 FORTIS 也可以換上日規的鯊魚車頭。當然,一樣米養百樣人,還是有人覺得中華汽車提供三種車頭仍不能感到滿意,所以自己動手吧!
見過國產車改 BMW 車頭的,TERCEL 佔最大宗,TIERRA 目前只有見到一台(看看台灣人改車的能耐),ACCORD VI 也只見到一台,不過上述這些車都改得怪裡怪氣。而照片這台 FORTIS 可以說是「渾然天成」。或許東南翼神改回台規版斯文車頭之際,也可以考慮推出這款改裝套件,應該可以滿足大陸許多車主的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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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暗示中華應該照這樣子改嗎?
哈!
[版主回覆12/02/2010 09:15:43]或許可以賣得更好喔!還真的是怪怪的呢!
[版主回覆12/02/2010 09:18:07]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唬到無知的少女呢?菱帥 佛地斯。 [版主回覆12/02/2010 09:20:03]這已經是寶馬 佛地斯了吧!
不簡單~
好完整,整體異常的協調啊
[版主回覆12/02/2010 09:20:38]你的鴨子要不要也來試看看?是318還是320呢
[版主回覆12/02/2010 09:38:53]看看它的引擎吧~
其實是bmw e92 m3 sedan
[版主回覆12/02/2010 09:39:29]有可能是 BMW 的偽裝測試車喔~
看起來真是棒!
[版主回覆12/02/2010 09:39:43]難得有這種賞心悅目的跨品牌改裝
錢太多嗎?
怎樣看都覺得怪
[版主回覆12/02/2010 09:39:57]好不好看見仁見智啦鯊魚頭在台灣一定賣不好,在大陸似乎還賣的比鯰魚頭好,但是為什麼之前東南汽車說賣太差了要導入台灣版。
[版主回覆12/02/2010 09:41:01]東南翼神賣得不好,跟車頭關連度不大,主要是品質太差勁,模具都是同一組,但連中華汽車派過去的人也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所以即使導入台規外型,效果應該很有限WOW~還有類M-Power前保耶! [版主回覆12/02/2010 09:42:28]類 535d 啦~
這個真的騙到很多人了
[版主回覆12/02/2010 09:42:51]確實,應該有助於把妹吧!其實個人認為這樣改給人一種四不像的感覺 [版主回覆12/04/2010 13:39:59]四不像的改裝車必須具備一個條件:讓人看不出來是哪台車改的,這台算相對收斂啦
大大真厲害,看的您的很多文章和照片評語後,什麼車您都能評語評成這樣,我覺得改裝自己得愛車是改自己喜歡的感覺不是改給您評價的! 博士真厲害,真威! 改天大大可以出書
[版主回覆11/08/2012 07:55:31]閣下這種說法看起來似乎有些誤解了。小弟贊成「改車是改自己喜歡的感覺」這種出發觀點,改車是個人自由,我們無權干涉其他人要怎麼改,在台灣這個民主社會,尊重別人的行為自由是最基本的公民義務;然而,也因為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改車是自由,評論人家改車也是自由。固然這樣說起來好像有衝突,怎麼一下說人家愛怎麼改是自由,一下又說自己愛怎麼批評也是自由。沒辦法,路上就是一種公共場合,開著自己的車在路上,就是會讓其他人看到進而有一些相同或者不同的感受。舉例而言,女性的身材臉蛋不是天生給男人說是非的,但我相信使要是男人(尤其一過了中年)就會很自然的在街上見到辣妹就私下說三道四一番。邏輯上,我不相信有任何人見到任何其他人做的任何舉動而不會有想要表達意見的衝動,既然肯定人的改車自由,那也相對的得重視批評其他人改車的自由。固然多數人都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改出來的車子可以獲得掌聲,但是每個人都有善惡喜好,再怎麼做也不可能獲得眾人一致叫好,所以在這民主社會當中,忍受別人的批評也是一種義務。先前曾經在部落格上批評一台日本車改得很不甚理想,結果車主在一個場合之下當著我的面揚言要扁我,有這麼嚴重嗎?你有改車的自由,就因為我對你改車的方式不認同所以就要剝奪我評論的自由嗎?這是一個民主社會該有的風範嗎?
此外,閣下對於「部落格」的功能似乎也有一些與小弟有所出入。「部落格」說穿了其實是一種「一言堂」,只要不違法,我今天高興寫什麼就寫什麼。部落格雖然帶有些公眾色彩,但畢竟部落格還是以格主一人為中心所架構的個人網頁。我架設這部落格雖然不是單純的寫日記,而是希望能把汽車見聞跟其他人分享。那麼在分享的過程當中當然會加入個人主觀的好與壞的意見,就算我的主文沒寫這種主觀評價,下面的回應也會有其他網友的意見,難道就因為「改車是要改自己喜歡的感覺」這個前提所以就強迫大家不許批評嗎?講得重一點,如果今天沒有容納別人批評的雅量,那就別仗著生活在民主社會而想要有什麼行為自由。言論自由是所有自由權的根本,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行為自由而犧牲掉其他人的言論自由,這種做法是集權國家在幹的,不屬於臺灣這個民主社會應該出現的現象。
我今天成立這部落格,我享有言論自由,我也對我的言論、批評百分百負責。部落格裡面有很多私下的或者公開的聯繫我的方式,我不怕別人來挑戰我的觀點,因為我對我說出來的話百分之百負責:對的部分,我據理力爭;錯的部分,我誠心道歉。如果只是躲在暗處放冷箭,酸人家兩三句,覺得這樣很了不起,這種行為恐怕得再三思其對於民主社會是不是有直接的、正面的幫助。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聰明的閣下該如何抉擇是與非,我相信您可以做到最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