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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第零號玩具讓我老爹老闆「合法」結合之後,因為兩人作了「合法的壞事」,所以老爹得負起收拾爛攤子的責任,於是一人隻身在台北找工作。在那個年代,只要你肯做,就一定有工作,而且是不錯的工作,老爹憑著一股衝勁,掙到了一份不錯的差事。


 


身為一位業務員,於是公司配了一部車給老爹,就是照片這台二代全壘打。


 



<照片中的 model,當然就是在下啦>


 


因為當時年紀小,我對這台車實在沒什麼印象,只記得是絨布椅、手排,內裝顏色什麼的,我實在記不清楚。現在努力回想,大概就是以前的車沒什麼大毛病,沒聽說有顧路過,但是,福特六和的維修廠,在這台車的時候讓我老爹有不少體會,所以之後隔了好幾年,都沒去碰福特的車。


 


很可惜這台車並沒有太多照片留下來,除了這張以外,就只有為了殺底片去沖洗的一兩張,但都拍到一點點而已。好在這張照片連車牌、經銷商都有。車尾的「金門」經銷商應該早已不復存在。


 


老爹的一號玩具,應該使用了至少三年有餘,也陪著老爹一路坎坷到台南打拼,後來因為跳槽,這一號玩具當然就被公司收回去,同時,也就有了二號玩具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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