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ORER 是全美最暢銷的家庭 SUV 車款,長時間採用罕見的 4.0 V6 引擎規格顯得特別。但也因為北美當地的大排氣量,福特六和一直不敢正式引進,直到本世紀初新的老外總裁上任,決意讓美國福特在台復活,欽點 SABLE 與 EXPLORER、FREESTAR 這三款車。福特那邊的算盤是,雖然這些車的排氣量都不小,但是美金報價有很大的優勢,加上北美當地報價偏低,所以對台灣消費者應該有吸引力才是。確實,以售價來說,4.2 的 FREESTAR 只要 142 萬,4.0 的 EXPLORER 只要 181 萬,環顧其他世界車款,根本沒有對手,但這樣算實惠嗎?


 


福特忽略了一點,掏得出這些錢的人,不見得養得起這種車的油耗與稅金,固然 142 萬在同級車只能買到 MAZDA MPV 3.0,但是 MPV 的油耗與稅金,就遠不是 FREESTAR 可以比擬的優;同樣問題也發生在 EXPLORER,加上北美福特形象疲軟,這三台車根本乏人問津。


 


也因此,在含淚出清 EXPLORER 之後,這種純美式 SUV還是得跟台灣說拜拜。至於水貨商方面,大家還是寧可拉 F150,SUV 留給其他廠牌國內代理商去發揮吧!所以三代 EXPLORER 成為台灣比較有能見度的 EXPLORER。


 


照片拍到的這台,是屬於目前現行款的四代 EXPLORER,有可能是福特六和的認證車兼公務車,畢竟除了 AIT 以外,還真想不透誰會去弄這種車在台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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