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開放 250c.c. 大型重機上路,繳的稅金比汽車貴,卻又不能騎到「禁行機車」道,各項路權只能跟一台小 50c.c. 平起平坐,因此開放路權的呼聲不斷。在一番內幕角力之後,交通部於 2006 年 11 月 1 日開放快速道路、禁行機車、直接左轉等路權與某部分大型重型機車,不過排氣量鎖定在 550c.c. 以上就很令人玩味,也因此,未達 600c.c. 課稅級距的 0.6 公升重機成為市場上最超值的選擇。


 


不過重機所持有的馬力/重量比,使得重機在寬廣的直路相當有發揮餘地,是以就算在開放重機抑或開放路權以前,重機跑上快速道路甚至是高速公路的案件時有所聞。不過在路權開放以後,如果還違規上快速道路,就顯得很站不住腳了。


 


前幾天夜間行經 68 快速道路時,忽見後視鏡有兩組機車頭燈,外加頗高亢的引擎聲,心裡還在想是什麼人一路拉高轉速在騎快速道路?不久之後就見兩台重機呼嘯而過,一看,還是黃牌的!



拍照地點是 68 快的中正路匝道,顯然這裡是一般機車不可以上來的地方

 



從顏色以及牌號,都可以確定這是一台黃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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