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 Leaf 這款車,在一年前已經有試駕專文(請見汽車試駕:NISSAN FAA-ZE0 LEAF 2011)故不贅述。電動汽車的「省油」、「噪音」,倒是值得政府部門拿來當作環保題材炒作。香港政府就大手筆包下第一批進口到香港的 i-MiEV 與 Leaf 配額,臺灣也差不多,苗栗縣政府也一口氣買了數台本地罕有的 i-MiEV。等到 Leaf 上市後,臺中市政府也添購數台做為交通車,後來更是與格上租車簽約,長期租下 M7 EV 當作長途接送工具。









電動車環不環保這裡暫且不論,倒是曾經有新聞媒體批評臺中市政府浪費錢,以汽油車市價數倍的價格購買/承租電動車,利用率也不若預期云云。其實,電動車/油電車由地方政府出資購入的宣傳效果,個人也是持質疑態度,節能車的稅捐並非地方政府可以決定,地方政府再怎麼提倡節能車,亦只是對汽油車民眾隔靴搔癢,反而其背後高額的售價與保養費用,不免讓人懷疑是否產生資源排擠效應,這類問題在早些年臺北市政府購入 PRIUS 當公務車就曾經有小炒作過一陣子,但也未見中央政府出手干預。事實上,中央政府既然主宰稅捐生殺大權,節能車的採用應由有關部門帶頭,例如能源局、環保署等單位,才更適合購買 Leaf、i-MiEV、PRIUS 這類省油車當作公務用途同時宣傳節能減碳,結果臺灣反而是由地方政府自己攢錢出來響應環保,實在是本末倒置。



 


<照片提供:Frank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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