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因為外交關係特殊,成為全世界少數外交車牌比使館車牌多十幾倍的國家,也因此國民普遍對於外交/使節車牌的認識有所偏差。

 

不管是外交車牌或者使館車牌,基於維也納公約精神,都會被視為一國領土的

 

延伸,因此掛上此類車牌的車輛根本不適用任何道路法規,當然也就不存在什麼攔查、停車單、過路費這些駐在國法律適用的問題。對於外交單位來說,這些駐在國的規定只是「尊重」但無「遵守」的義務。只不過臺灣不止一般民眾,連外交部都官冕堂皇的認為外交使節車輛與一般民車同樣受到我國民法、刑法與行政法規的約束,除大使本人享有治外法權得以不受刑事追訴外,其他都視為入境我國之外國公民,誠屬誤解維也納公約。

 

弱國無外交,目前跟我國有正式邦交的國家,說穿了大部分都是有相當「明顯」的「利」害關係存在;而那些無正式邦交,掛上外交車牌的國家大抵都願意尊重我國法律,因此多年來外交使節用車並沒有跟臺灣民眾普遍法律認知落差而產生嚴重問題,即使偶有誤會,最後也是外交部出面斡旋解決,算是也維持了一定程度的平衡。

 

根據一般外交習慣,外交使節車輛只會在駐在城市移動,即便是台北,大致也只有天母、士林、信義區看得到外使車輛,在外縣市除非有下轄單位如使館分處、聯絡分處或者外交單位(如台南亞蔬中心),不然一般很難看得到外使車牌車輛出現。一方面是外使車輛少有機會出公差跑這麼遠,二方面基本上離開駐在城市,很容易碰上當地行政機關將外交使節車輛視為一般民用車輛處理的障礙,這點即使在中國大陸這種外交強勢地區,一樣發生過大使館把車開出北京卻被河北公安認定是還有懸掛車牌而扣車的鳥事。

 

台南基本上只見得到亞蔬中心的外交車牌車輛出沒,照片這台掛著大使車牌的 BMW 出現在台南老牌的台南大飯店前,顯然是從台北一路開過來的,在台南非常難得一見。而上次台南出現外使車牌齊聚一堂是兩年前台南地震的追思會。

BMW G02 大使車牌 by 先瑞.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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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提供: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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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車需要開停車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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