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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說到喜美車主透過保養廠聯繫我,表明願意把車按照當初我開的條件賣我。於是我隔天就打電話給車主,相約見面洽談細節。

 

按照約定,車價部分就 15000,稅金各自分攤。由於已經七月中旬,1.6 的車全年份稅金加燃料費為 11920,算起來我大概要出 5500,於是我就湊個整數,兩萬一。此時車主忽然繃出一句,「其實我這台車如果報廢的話,我可以拿 18000 呢」!有沒有搞錯?現在鋼鐵價有這麼高嗎?只見老邁的車主一個一個算,這台車監理站說回收獎勵金是 1000 元(此部分有疑,應該是 3000 才對),然後廢車回收商說可以再給我 11500,加起來是 12500。聽到這邊都很合理,跟我當初打聽到的數字差不多。然後車主又繼續說,因為我今年份的稅金燃料費都已經繳了,監理站說還會退我 5500,加起來我不就可以拿 18000 了嗎?

 

挖哩咧~還有這種算法的啊?!

 

被開了這麼一個冷玩笑之後,還沒結束。當我很爽快的拿出 21000 現金,然後繼續問這車是否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說,保險這個當然有,我去拿。不一會兒功夫,只見車主拿了保險「卡」過來,呃...這不是強制險的卡嗎?但對方堅稱這就是他所謂的「保險」,我也只好再進一步說明,第三人責任險是事故時賠給被撞的人的。這時候車主很不屑的說,我開車向來小心翼翼,只有人撞我,沒有我撞人,所以我從來不保這個的。要不是法律規定,我連強制險都懶得保?!

 

稍微瞄了下對方的身份證,民國 2X 年次的,可能也開車開了半個世紀,難怪這麼神氣。記得三年前去日本找 ACC 會長時,一個 74 歲的阿伯開著頂級 TOYOTA CELSIOR 在奈良市裡面橫衝直撞,一副就是關東誰比我開車來得久?於是我也繼續追問下去,對方買車的緣由。

 

車主娓娓道來,說第一台車是福特六和剛推出的跑天下。那時候高速公路還沒通,買的當下就一口氣開去屏東再開回臺北,覺得也沒什麼意思,之後就很少開車。幾年之後三陽推出喜美,手癢去買了一台。因為車小,很適合在台北街頭遊走,才比較常開車。結果這車被小偷擄車勒索,錢付出去車卻沒回來,一氣之下乾脆來當行人。之後又基於某些原因買了台天王星,後來因為兒女準備要上大學,想讓他們有機會練個車,所以讓女兒來挑,結果一挑就是喜美。因為車主堅持要開就要開手排車,所以買的是最入門的 GEi。當時業代說手排的必須等車,要不考慮自排款?但這位老伯堅持,等就等,於是定車到交車也足足花了三週時間,而且價格沒得商量(按:事實上這應該是業代的推託之詞,這台喜美根據資料顯示是一台跨年份庫存車,業代應該只是演一場戲來「高價」出清庫存噱一筆)。買車之後,這台喜美就成為一對兒女的教練車,不過後來他們各自買了自排車,這台手排車沒人要,所以自己留下來傍身至今。直到前陣子兒子想讓全家一起出遊買了七人座休旅車,這台車就很少開,也就有脫手念頭。

 

說著說著,車主把保存多年的原始單據什麼的全部掏出來

CIVIC 交車 (21)

哇!原本的出廠稅單、訂車發票、交車預約單、賞車型錄、強制險卡與稅金收據俱在,很難得見到保存這些當時文物這麼完整的車主!尤其是型錄,馬上就可以知道這台喜美與其他車款的細部規格差異。唯二美中不足的是原始領牌登記書與車主手冊已經不在。

 

接著車主又是阿哩阿匝交代了一大堆,總歸一句就是捨不得,因為這台車陪伴多年,現在也買不到這種價格的手排車了,不忘叮嚀我要好好照顧這台車。由於付款當天是週六,且喜美還沒定期驗車,因此相約下週一在監理站過戶交車,讓喜美在原車主家度過最後一個週末。

CIVIC VI 誕生 (1)

下週一這台喜美就要換主人啦

CIVIC VI 誕生 (2)

趕緊拍兩張照片看著過乾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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